房地产开发资质代办依据企业请求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
一级资质规范: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聚计完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土,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历证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担任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运用阐明书》制度;
9.未发作过严重工程质量事故。
二级资质规范: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聚计完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历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担任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运用阐明书》制度;
9.未发作过严重工程质量事故。
三级资质规范: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聚计完工5万平方米以匕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历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担任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担任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运用阐明书》制度;
8.未发作过严重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规范: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1年以上;
3.己完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构造、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历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担任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土职称,财务担任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运用阐明书》制度;
7.未发作过严重工程质量事故。
50.5暂定级资质规范:
暂定资质条件依照最低等级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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