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代办等级规范
一、法定根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答应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9项;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方法》(建立部令第74号);
3、《建立部关于归入国务院决议的十五项行政答应的条件的规则》(建立部令第135号);
4、《关于建立部机关直接施行的行政答应事项有关规则和内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公告第278号)。
二、资质等级规范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1、甲级资质规范
(1)已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
(3)企业的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60%;
(4)技术担任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资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5)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获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别人员应具有造价员(师)资历;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16人;
(6)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需由国度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8)近3年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停业收入累计不低于钱500万元;
(9)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1)近3年企业在承当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无不良记载。
2、乙级资质规范
(1)已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暂定)资质证书满1年;
(2)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3)企业的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60%;
(4)技术担任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资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专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获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别人员应具有造价员(师)资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8人;
(6)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需由国度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8)企业获得暂定级1年内工程造价咨询停业收入累计不低于钱50万元;(9)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1)近1年企业在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无不良记载。
3、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依照乙级(暂定期一年)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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