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资质 | |
工程勘察资质规范
依据《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则》,制定本规范。 一、总 则 (一)本规范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技术配备装备及范围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配备装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范围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立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丈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丈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丈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规范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配备及管理程度停止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构造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历和业绩停止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根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则的专业停止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当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管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当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八)本规范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二、标 准 (一)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契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钱。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作过普通及以上质量平安义务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请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各不少于5项,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丈量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装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则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担任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阅历,作为项目担任人掌管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历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则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担任人掌管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人作为专业技术担任人掌管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其他非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担任人掌管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配备及管理程度 (1)有完善的技术配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配备装备表”规则的请求。 (2)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实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术、运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经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1-1资历和信誉 (1)契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钱。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作过普通及以上质量平安义务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请求: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且质量合格。 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工程丈量专业资质:完成过所申请工程勘察专业类型甲级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装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则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担任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阅历,作为项目担任人掌管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历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则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担任人掌管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担任人掌管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担任人掌管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 1-3技术配备及管理程度 (1)有完善的技术配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配备装备表”规则的请求。 (2)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实验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平安管理体系和技术、运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契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钱。 2-2技术条件 (1)专业装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则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担任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阅历,作为项目担任人掌管过本专业工程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历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则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担任人掌管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担任人掌管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2-3技术配备及管理程度 (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请求的技术配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配备装备表”规则的请求。 (2)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固定工作场所。 (3)有较完善的质量、平安管理体系和技术、运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资历和信誉 (1)契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钱。 3-2技术条件 (1)专业装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则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担任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阅历;作为项目担任人掌管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类型的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则的人员中,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担任人掌管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的项目不少于2项。 3-3技术配备及管理程度 (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请求的技术配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配备装备表”规则的请求。 (2)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固定工作场所。 (3)有较完善的质量、平安管理体系和技术、运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1、工程钻探 1-1资历和信誉 (1)契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钱。 1-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担任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阅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历。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描绘员、丈量员、平安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2人。 1-3技术配备及管理程度 (1)有必要的技术配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配备装备表”规则的请求。 (2)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平安管理体系和技术、运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凿井 2-1资历和信誉 (1)契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钱。 2-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担任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阅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历。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电焊工、电工、平安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3人。 2-3技术配备及管理程度 (1)有必要的技术配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配备装备表”规则的请求。 (2)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平安管理体系和技术、运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承当业务范围 (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承当各类建立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丈量业务(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范围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级项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承当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立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 承当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立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范围的工程勘察业务。 3、丙级 承当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立工程项目丙级范围的工程勘察业务。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承当相应的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四、附 则 (一)本规范中对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它考核请求: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中的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勘察理论8年以上;表中请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其规则。 (二)海洋工程勘察资质规范另行制定。 (三)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立部担任解释。 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 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配备装备表 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范围划分表
最新内容:
| |
上一篇: 没有了 | |
下一篇: 没有了 |
电话;400-811-6744
版权所有:合肥众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